黄骅市市政设施综合提档建设项目-百合路西伸及同相城市广场南侧规划支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市市政设施综合提档建设项目-百合路西伸及同相城市广场南侧规划支路工程已由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以黄发改审批[202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
黄骅市市政设施综合提档建设项目-百合路西伸及同相城市广场南侧规划支路工程2.2建设单位: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2.3项目地点:
百合路及同相城市广场南侧规划支路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城区雨污水管网,其中百合路西伸雨水管道230m、同相广场雨水管道113m、管径为dh1000、管材为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管材级别Ⅱ级;百合路污水管道230m、同相广场污水管道113m、管径为dh600、管材为高密度聚乙烯
HDPE 中空壁缠绕管(B 型结构壁);配套管道开挖工作面恢复等基础设施。2.6投资概算:453.83万元。2.7资金财政资金2.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2.10质量标准:勘察为合格;设计为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以及黄骅市的现场实际情况,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为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基于本项目工程的全部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合同项下的工作,按照合同实施和完成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并配合完成项目前期、过程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报建审批备案手续办理,以及全部后期服务,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工程预期目的,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后且质保期满,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工程预期目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和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其他要求:3.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最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内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款规定不适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部成员。)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投标人能够按国家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和或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精神,鉴于本招标项目适宜由小微企业提供,结合工程实际,招标人(采购人)采用将本次招标内容以整体预留的形式,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具体见招标文件) 3.11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注册证书持证人员均须注册于投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应职责的成员。)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自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起,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5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含)2 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投标时须提交),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职责分工,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的、分工为施工职责的成员担任。具体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9 09:00至2023-05-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海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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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黄骅市
| 地址: | 黄骅市金宝城市广场C座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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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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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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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人: | 刘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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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7-5325368
| 电话: | 0317-523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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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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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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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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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sdzj5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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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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