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
DGZGT-[202
3
]
5
号)
经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
出让
四
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土地出让保证金
(万元)
|
土地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备注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层数)
|
1
|
131028300005GB00018
|
迎宾大道北侧、西燕路西侧
|
20144.96
|
商业
|
1.5≤R≤2.0
|
C≤40%
|
X≥20%
|
H≤36米
|
40
|
4010
|
8020
|
|
2
|
131028500002GB00010
|
双赵路南侧、首创大街西侧
|
19231.78
|
商业
|
1.2≤R≤2.5
|
C≤35%
|
X≥35%
|
H≤24米
|
40
|
3185
|
6370
|
|
3
|
131028500002GB00258
|
工业二路北侧、福喜路东侧
|
5429.17
|
工业
|
R≥1.2
|
C≥40%
|
10%≤X≤20%
|
H≤54米
|
50
|
185
|
365
|
|
4
|
131028500002GB00259
|
工业一路南侧、福喜路东侧
|
7388.04
|
工业
|
R≥0.8
|
C≥45%
|
X≤20%
|
H≤54米
|
50
|
245
|
490
|
|
上述公示内容以拍卖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拍卖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3
年
5
月
4
日至
202
3
年
5
月
23
日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内西门二层)领取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企业、境外单位领取出让文件: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领取出让文件需要携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领取需带:联合体协议(原件)、各联合体组成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出让文件所携带资料原件均需复印,所有复印材料需提供两份均加盖公章)。
五、申请人可于 202
3
年
5
月
4
日至
202
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
3
:
0
0-17:00,节假日除外),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
3
年
5
月
24
日
10
时。报名申请材料提交的截至时间为
202
3
年
5
月
24
日
10
时,
10
时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
202
3
年
5
月
24
日
11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回执单》。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定于
202
3
年
5
月
24
日
15
:
0
0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1)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
2)本次拍卖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
3)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
5)本次出让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
6)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
7)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
8)受让人在拍卖会上竞得标的,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之后,需按照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拍卖服务机构支付拍卖佣金。
(
9)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拍卖人:津德瑞拍卖(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营路
8号A区514-61
联系电话
:
17600476543
联系人:
丁
经理
邮 箱:
837009200@
津德瑞拍卖(天津)有限公司
二
○二三年
四
月
二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