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正南线正定界至南环段公路两侧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LSX-230310-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批准机关名称) 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寿县正南线正定界至南环段公路两侧环境整治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灵寿县正南线正定界至南环段公路两侧环境整治工程,起点正定灵寿界桩号为K17+460,终点灵寿南环桩号为K23+300,路线全长5.84公里,主要对便道及路口进行硬化、绿化,增设照明工程。
建设地点:灵寿县灵寿镇、三圣院乡。 工期:2023年9月底前完工。 最高限价:716.7244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1.2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1.3业绩要求:2018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需具有一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报告。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最终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3.1.6其他要求:/
投标人(申请人)是否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企业名录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9 09:00:00至2023-05-19 14: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19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嘉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灵寿县 | 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176号新时代广场商务写字楼17层F、G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罗文艳 | 联系人:
焦延雷 |
电话:
0311-82521346 | 电话:
15369390382 |
传真:
/ | 传真:
0310-3068266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hebeijiaao@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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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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