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63号、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清苑经济开发区内。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室外道路(壁阳城街)全长1400米,修缮宽度10米。
2.1.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两者可以兼任。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由施工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担任。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4 09:00至2023-05-0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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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清苑北街372号
| 地址: |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电谷源盛广场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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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7110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周朝南
| 联系人: | 刘蓬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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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2-5806555
| 电话: | 0312-315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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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2-5806555
| 传真: | 0312-315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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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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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