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项目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社会【
2020】105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室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项目室外工程施工(二次)
2.建设规模:
本工程占地面积约
14607㎡,主要区域包含公共卫生楼周边及南侧游园区等范围,包含景观工程、外线工程、门卫房、垃圾暂存室、换热站5个部分。
景观工程:包含铺装工程、绿化工程
外线工程:包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热机工程、采暖工程、智能化工程、消毒池;
垃圾暂存室:建筑面积
60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物高度4.5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
门卫:建筑面积
55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物高度4.7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
换热站:包含热力入口装置,高效智能板式换热机组等。
3.建设地点:本项目地址位于正定新区,北临天宁路,东临朱河街,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正定新区医院院内。
4.工 期:
60
天。
5.最高限价:715.33万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项目室外工程施工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要求
投标人
须具备
相关主管部门核发
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
,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
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本)
且无在建工程,同时须
提供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
3.3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需提供
经审计的
202
2
年的财务报告
;
3.4信誉要求:
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国” 网站(
;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3.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项目
的投标;
3.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补遗等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3
年
5
月
4
日
9:00至
2023
年
5
月
9
日
17:00(北京时间)
4.4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补遗。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招标人应及时答复投标人在网上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潜在投标人未从“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5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以及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答复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容,不足法定时限的,开标时间应当顺延。
4.6 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距开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送至“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5.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 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
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1.拟投标的单位,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
3.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定
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 关注项目” 。
未“关注项目”的自行承担责任。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
4.投标单位须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册的投标单位应按照
“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5.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陆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请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招采云客服电话:400-1618-186
6.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7.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人:
杜汉文
联系电话:
0311-660022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路与十中街交口东南角祥瑞大厦西门
九
层
联系人:董雷濛
联系电话:
0311-83807366
电子邮件:
sjzbzzb@
郑重公告
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
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
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
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
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
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
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二、根据冀建建市【
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
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
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
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