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302000105项目名称: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3.8411万元最高限价:153.8411万元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1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1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4.879900 |
| 10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10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3.162600 |
| 11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11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2.081400 |
| 2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2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4.752900 |
| 3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3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4.587200 |
| 4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4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4.899400 |
| 5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5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3.808900 |
| 6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6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4.347000 |
| 7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7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3.823200 |
| 8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8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3.448400 |
| 9 | 泰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相关项目采购第9标包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4.050200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时间:2023年5月4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9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