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或投标人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3.1.7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上年度还未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年度投标人企业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最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3.1.8 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或GB/T 19001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9 近三年工业对讲设备每年累计销售总额不低于1亿元或近三年累计销售额不低于5亿元,提供业绩列表并提供汇总金额。
3.1.10 投标人所投无线终端及基站等主设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3.1.11 投标人所投防爆工业对讲设备必须具备3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1.12 考虑到整个系统的同一性、兼容性及售后服务便利性,投标方所提供的各种标准的集群设备如:PDT集群、DMR集群、TETRA集群须为同一厂家同一品牌产品
3.1.13 投标人如遇产品升级,升级后产品功能参数不应低于所报原型号相应指标,且价格在执行期间不变
3.1.14 投标人承诺参与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提供签字版质量和易派客承诺书。
3.1.15 1.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投标产品生产商; 2.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联合体协议中全部由联合体牵头方受权的投标产品授权服务商; 3.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代表全部联合体成员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人责任,行使投标人权利。 4.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4月26日 13:00至2023年5月7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4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5月17日 09:30前与胡长寿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雨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