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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度金坛区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程2023JT-GLTS-SG2标段施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2023年度金坛区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程2023JT-GLTS-SG2标段施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04
详细内容:
2023年度金坛区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程2023JT-GLTS-SG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3200000051015772001002

2023年度金坛区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程2023JT-GLTS-SG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金坛区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程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坛发改投字[2022]9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以金坛交建许字[2023]0000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常州市金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金坛区薛埠镇、直溪镇、朱林镇,建设内容包括县道大中修工程、桥梁护栏改造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更新工程。

2023年度金坛区农村公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包括:

(1)县道大中修工程:X202建社线实施范围为K0+000~K1+900,折算里程长度为1.9km;X203延西线实施范围为K10+500~K15+700,折算里程长度为1.11km;X205茅社线实施范围为K11+810~K14+480,折算里程长度为2.67km;X304金竹线实施范围为K16+600~K18+000,折算里程长度为1.4km,四条路维修里程合计7.08km。

(2)桥梁护栏改造工程:对县道上的五星桥、西大河桥、谢巷桥等不具备防撞功能的桥梁栏杆进行改造。

(3)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更新工程:对全区15条县道等管养道路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对约150公里路段的路面标线、公路标志、安防设施等改造更新。

上述各路段内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等工作。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即2023JT-GLTS-SG1、2023JT-GLTS-SG2标段。

分标段

路线

桩号段落

2023JT-GLTS-SG1标段

县道大中修

X202

建昌转盘-建昌陵园段,1.9km

X203

直溪转盘-S340段,1.11km

桥梁栏杆改造

X202

许家桥

贺家桥

X203

机电站桥

X204

迎宾桥

X303

湖西桥

Y417

东石桥

标线更新工程

s340以北(X202、X203、X204、X252、X301、X302、X303、Y417)

约88.1km

分标段

路线

桩号段落

2023JT-GLTS-SG2标段

县道大中修

X205

周家棚-金竹线段,2.67km

X304

唐王集镇-长山村段,1.4km

桥梁栏杆改造

X201

五星桥

西大河桥

X203

芦溪桥

X205

良塘桥

X304

西岗桥

闸口桥

西阳庄桥

X306

湟里河桥

X352

芦庄圩桥

X305交调点

两处

X306信号灯

西岗加油站

标线更新工程

s340以南(S240、X102、X201、X205、X304、X306、X352)

约63.2km

招标范围:上述各路段内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等工作。

2.3 工期

计划工期为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验收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或联合体合计)应同时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8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路提升整治工程或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4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路提升整治工程或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3 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常州市金沙科技金融中心)

联系人:尹麒雅

电 话:0519-85658082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谷国稳

电 话:025-52161262

E-mail:1959795741@

工作QQ:1959795741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4月28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23时59分。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2日9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座(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C座5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管理-直播大厅”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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