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草湿数据对接融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c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c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c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 1
| 祁阳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草湿数据对接融合项目
| 祁阳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草湿数据对接融合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130.88万元
| 130.88万元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c专门面向:c中小企业 c小微企业 c监狱企业 c福利性单位。
c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湖南明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名门望府2楼)获取采购文件。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凡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内按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相应开标室(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3、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相应开标室(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c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兰小平
2、电话:1538746116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祁阳市林业局
(2)地 址:永州市祁阳市长虹街道浯溪中路94号
(3)联系人:李霖
(4)邮 编:426000
(5)电 话:15697464218
(6)电子邮箱:123417344@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c中型c小型c微型c
c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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