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灌溉排水中心 水土保持遥感监管 (项目编号:QX23ZBTJ02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水土保持遥感监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21-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23ZBTJ026
项目名称:水土保持遥感监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69万元
最高限价:160.69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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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160.69 | 160.69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2023年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范围涉及全市16个区,面积11916km2,包括区域监管和项目监管。区域监管对象为区域内征地面积在1hm2(含)以上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含)以上的存在开挖、占压、堆弃等扰动或破坏地表行为的疑似“未批先建”、“未批先弃”、“超防治责任范围扰动”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生产建设项目;项目监管对象为市级批复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及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比例不少于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的10%。监管项目内容包括前期准备及软件服务购置、全市区域监管遥感调查、中心城区现场调查及取证、中心城区疑似图斑合规性分析、违法违规项目认定及查处、区域监管质量控制、项目遥感监管、监管成果管理与总结等八方面。综合运用遥感、GIS、移动调查和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等监管技术手段,通过内业遥感解译和信息提取,外业现场复核、现场取证等方式,发现并查处 “未批先建”、“未批先弃”、“超防治责任范围扰动”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4日到 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21-2
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到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21-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2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灌溉排水中心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2号
联系方式:13342080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21-2
联系方式:022-24327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莉萍
电 话:15522516056
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