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检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检测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针对于建设标准化厂房140000平方米、冷库10000平方米、食品产业园电力线路及管网共7千米、中水管网共17.5公里、兴盛园二期、创业园、中山一路(一期)、滨河路二期北外环路二期、河南五路、河南六路、园区路以及道路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项目的消防检测
??2.2招标范围: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检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其他要求:3.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4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4
08:30至2023-05-0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25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开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喇嘛寺村东环北路兴盛丽水S4幢1号房-2(仅限办公)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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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7000
| | 联系人: |
李阳
| 联系人: | 平莹
| | 电话: |
5059166
| 电话: | 18531487586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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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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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chengde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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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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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双滦支行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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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0501685208000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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