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大队主城区隔离护栏等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 设施大队主城区隔离护栏等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5: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800000202302000182项目名称:设施大队主城区隔离护栏等检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1.35万元最高限价:21.35万元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设施大队主城区隔离护栏更新采购等检测项目 | 1 | 本项目为设施大队主城区隔离护栏更新采购等检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21.35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均应为中小企业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3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3.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3.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查询);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3.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10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4月28日19时25分至2023年5月10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