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 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辅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对应界面,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5-16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502000202302000047项目名称: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辅助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82.0万元最高限价:182.0万元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辅助服务项目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182.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在东营市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的山东省区域范围以外的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东营市公安局)进行了备案;3、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公示系统( )2.地点:供应商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对应界面,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内进入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