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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伊川县鸣皋镇中溪高分子材料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伊川县鸣皋镇中溪高分子材料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伊川工施招标(2023)0129号
2.3、采购编号:伊川政采公开-2023-16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2.6、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40044890.33元,超过该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7、项目概况: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伊川县鸣皋镇中溪高分子材料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位于伊川县。主要包括1#厂房、2#厂房、3#厂房、宿舍楼、综合楼、配电房、水泵房、水池、空压机房、室外等工程内容。具体做法详见图纸设计。
2.8、工程地点:洛阳市伊川县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及图纸范围的全部内容;
2.10、工期:300日历天;
2.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4、扬尘防治目标:施工现场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2〕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创新、绿色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的单项合同额2800万(含)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 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
3.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 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10、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 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
地址: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3592095332
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北航科技园3号楼501室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话:13700798221
监管部门: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曹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5036307363
2023年4月27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