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3-74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园林绿化中心2023年零星调整及彩化苗木采购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6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洛直政采磋商(2023)0204号 | 洛阳市园林绿化中心 2023 年零星调整及彩化苗木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洛阳顺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春园西路明德苑小区1号楼1单元103 | 485,835.00 | 元 | |
| 主要标的信息:名称:美女樱(粉花、红花、紫花);品牌(如有):郑州业弘园林有限公司;规格型号:120#容器苗;数量:34000盆;单价:/。 |
| 3、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4日09时0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原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4月26日,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质疑函,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该项目于2023年4月28日重新评审,评审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洛阳顺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详见2023年4月28日评审报告)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7288元。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园林绿化中心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桥南国花园南侧 |
| 联系人:胡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51228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
| 联系人:徐女士、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110912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1109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