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大连市省道S211盖普线吴岭至山头北段、王染房屯至麦家段路面改造工程、普兰店区丹交线张屯后桥改建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辽宁省大连市省道S211盖普线吴岭至山头北段、王染房屯至麦家段路面改造工程、普兰店区丹交线张屯后桥改建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04 |
|
详细内容:
|
#content p,#content ul li{text-align:lef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11盖普线吴岭至山头北段、王染房屯至麦家段路面改造工程、普兰店区丹交线张屯后桥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3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大交发[2023]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以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S211盖普线吴岭至山头北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S211盖普线王染房屯至麦家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普兰店区丹交线张屯后桥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大交发[2023]75号、大交发[2023]77号、大交发[2023]7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连市普兰店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大连市补贴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市普兰店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省道S211盖普线吴岭至山头北段、王染房屯至麦家段路面改造工程、普兰店区丹交线张屯后桥改建工程,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位于普兰店区境内,盖普线吴岭至山头北段大修工程,全长约5.632公里,三级公路,路基宽9米,路面宽7米;王染房屯至麦家段大修工程,全长约3.130公里,二级公路,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丹交线张屯后桥改建工程,桥长8m,跨径布置为1- 8m,桥 面净宽11.5m。
2.2招标范围:①工程设计全部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2.3监理服务期:11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6月05日,计划交工时间:2023年09月29日)(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本项目监理投资额:22.0682万元(其中:省道S211盖普线吴岭至山头北段路面改造工程监理14.9525万元;省道S211盖普线王染房屯至麦家段路面改造工程监理5.7537万元;大连市普兰店区丹交线张屯后桥改建工程监理1.362万元)。
2.5投标保证金:0.2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企业业绩: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规模不低于2.5公里或监理服务费不低于1.2万元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监理业绩且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含新建、改建、扩建,独立桥梁或包含桥梁工程的公路工程,单项合同含多个桥梁工程只视为一个业绩)的监理业绩。
注:若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监理业绩包含公路桥梁监理业绩视为满足资格条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投标人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网址:
3.1.3企业信誉:未被2021年度辽宁省或企业注册地省级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
3.1.4主要人员:项目总监(1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规模不低于2.5公里或监理服务费不低于1.2万元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监理业绩且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含新建、改建、扩建,独立桥梁或包含桥梁工程的公路工程,单项合同含多个桥梁工程只视为一个业绩)(担任项目总监)的监理业绩,且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注:项目总监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5)在“信用中国”网站(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承诺函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TPFront/)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详细地址)。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一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市普兰店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普兰店区渤海路100号 地 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43号
邮政编码:116200 邮政编码:116200
联 系 人:代世伟 联 系 人:管景堃
电 话:0411-83112953 电 话:0411-83176258
监督部门: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处 大连市普兰店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01号 大连市普兰店区渤海路100号
电话:0411-84310676 0411-83112953
2023年05月04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