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四标段二次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灌区改造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灌区改造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清河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四标段二次2.2项目概况:辛堤一支渠渠首扬水站。2.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2.4项目实施地点:清河县。2.5质量要求:合格。2.6工期:接甲方或监理单位开工通知后150日历日内竣工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2.7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2.8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标段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A本),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C本);3.3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本项目一至十一标段中,其余标段已中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5 00:00:00至2023-05-1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
元,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灌区改造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清河县运河大街143号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石主任 | 联系人:
晋杰 |
电话:
0319-8291026 | 电话:
0311-83055039-9050 |
传真:
| 传真:
0311-8305502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boaozb@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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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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