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传统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签字并加盖鲜章后的PDF版报名资料一套,发送到邮箱nxhc2099@,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2023]-033号
项目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传统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设计要求:紧紧围绕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深度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工匠精神,结合学校专业特点、宁夏地域文化,针对性地设计优秀传统文化广场的展示主题、内容及形式。
1.走廊:铲除走廊木纹漆面(含建筑垃圾外用)并重新涂刷木纹漆、整体铲除廊凳石材面层(含建筑垃圾外用)并喷涂真石漆面层、铺设走廊廊凳防腐木坐垫、设计(包括文案设计部分)及制作走廊木雕展板及木雕造型(材质锌板雕刻、烤漆丝印);
2.环广场雕塑:原环广场石头雕塑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环广场雕塑基础处理(含土方开挖、回填、基础底座、预埋件的制作及安装)、铺设广场地面拼花砖、设计及制作环广场雕塑(3.6m*2.878m)、不锈钢金属字的设计(包括文案设计部分)制作及安装;
3.环广场座椅:原环广场座椅拆除及外运、环广场座椅基座及框架制作及安装(含石材及方钢)、设计(含文案设计部分)制作(含雕刻)石材及石材字体雕刻靠背、环广场防腐木座椅制安装;
4.环广场外新建外边座椅制作及安装;
5.环广场外弧形座椅:原环广场外4组座椅拆除及外运、环广场外座椅基座及框架制作及安装、设计(含文案设计部分)制作(含雕刻)石材及石材字体雕刻靠背、环广场防腐木座椅制作及安装,具体采购项目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托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区外企业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投标人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4日 至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签字并加盖鲜章后的PDF版报名资料一套,发送到邮箱nxhc2099@,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方式:报名后联系招标代理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职业教育园区
联系方式:王思军 0951-2135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联系方式: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锴、严文东 电话:0951-56779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锴
电 话: 0951-5677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