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3052730.92元,要约价为:12664629元。
2、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它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含临时)、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应为与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且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 (2022年7月-2022年12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按法【2016】285 号文规定,本工程不接受在全国共享平台或信用中国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投标。本工程不接受 6 个月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通报存在建市【2007】9 号文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即有以下行为的企业参加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有弄虚作假行为、有串通投标行为、有被限制参加投标行为、有违法行为,有拖欠农民工资行为,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处罚文件下发之日起计)。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任何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6、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7、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号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8、本项目施工现场考勤执行《上饶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办法(试行)》(饶建发【2018】30 号)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和上饶市等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若相关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最新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11、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 号文件《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具体如下:投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投标单位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件、虚假工程业绩的;(2)、 投标人扰乱开标、评标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3)、累计一年内出现无效标二次及以上的;(4)、恶意诬告、无理取闹投诉、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上访投诉的;
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 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3、按照饶府厅字〔2019〕10号文件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格式自拟),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应当约谈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中标人的建造师并依法签订承诺书(由招标人提供),招标监管部门派人监管。
14、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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