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博孜-大北区块地面骨架工程博孜天然气处理厂集输系统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博孜-大北区块地面骨架工程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建设工程集输系统
招标编号:ZY23-XJT32-GC041-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博孜-大北区块地面骨架工程博孜天然气处理厂建设工程集输系统。
2.2招标范围:
(1) 切改已建集输管道。
a) 双向切改博孜 3 集气干线接至博孜天然气处理厂, 管径 DN250, 管材 L415Q, 设计压力22MPa, 运行温度 25~60℃, 输送介质为气液混合物, 单根新建管线长度 0.68km;
b) 双向切改博孜 3 集气复线接至博孜天然气处理厂, 管径 DN300, 管材 L360N, 设计压力20MPa, 运行温度 25~60℃, 输送介质为气液混合物, 单根新建管线长度 0.69km;
c) 切改已建博孜 3 燃料气管道接至博孜天然气处理厂, 管径 DN80, 管材 20#钢, 设计压力2.5MPa, 运行温度 25~60℃, 输送介质为燃料气, 管道长度 0.7km。
d)博孜9清管区新建去博孜试采干线2条联络线, 管径DN200, 管材L360N, 设计压力22MPa,运行温度 25~60℃, 输送介质为气液混合物, 0.7km。
e) 大北 14 区块新建博孜 1 集气干线 1#阀室去博孜试采干线 1 条联络线, 管径 DN200, 管材 L360N, 设计压力 22MPa, 运行温度 25~60℃, 输送介质为气液混合物, 0.12km。
(2) 已建场站改造
a) 博孜 101 清管站通过搬迁、 拆除及新建收、 发球筒, 实现站场平面布局优化, 满足清管及调气需求, 包括相关的仪表、 结构、 电气、 道路配套设计。
b) 博孜 1 集气站拆除及新建收、 发球筒, 实现博孜 1 至博孜 101 清管站的通球功能, 包括相关的仪表、 结构、 电气、 道路配套设计。
c) 博孜 9 清管区通过切改已建管线及阀门, 实现博孜 9 区块天然气接入博孜试采干线, 能够双向输至博孜处理厂和大北处理站, 包括相关的结构、 电气、 道路配套设计。
d) 大北 14 区块通过切改已建管线及新建截断阀室, 实现大北 14 区块天然气能够接入博孜试采干线, 包括相关的结构、 电气、 道路配套设计。
(3) 新建阀室
新建博孜集输管道连通阀室 1 座, 实现停产检修期间博孜天然气处理厂以西区域单井能够跨站调气, 包括相关的结构、 总图配套设计。
(4)配套电仪、消防、结构、防腐等辅助系统设施。(各单项工程工作量详见相关施工图)。
具体工作量以施工图为准。
2.3服务/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温宿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承包商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3.2资质条件:
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GC1类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类证书);(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5.4资料提供形式:
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提供承诺书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3年05月04日起至2023年05月09日19:30。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4.4.2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业务管理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八、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账号2605443422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委托机构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 曾辉
电 话: 0996-2175414
电子邮件: zengh-tl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