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合丰垸浏阳河风光带建设项目异形钢栏杆采购项目(圭塘河路-红旗路段和劳动东路-湘府东路段)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若被认定具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为,或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采取以下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处罚:(一)给予没收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二)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招标人项目投标。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改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依据技术要求书“7.5供应商应保证合同产品经过正确的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以保证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
依据技术要求书“6.1产品供应商应指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配合现场安装及调试,对于有缺陷的产品要及时更换”。
请问:因供应商只负责产品供应及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配合现场安装及调试,并不负责安装;而不能保证现场安装队伍能够正确的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正确使用技术要求;是否由供应商单位提供安装、操作、保养等技术文件,由业主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技术交底工作,并明确责任由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依据技术要求书7.6里面“供应商更换或修理合同产品的期限按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请问:是否能在开标前将专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说明?开标前知道专用条款的内容,以便供应商提前筹备解决方案。
答复:删除“供应商更换或修理合同产品的期限按专用条款约定执行”表述。
问题3:依据技术要求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铁立柱护栏“材料要求:横管热镀锌2根φ80*厚30mm,1根φ100*厚30mm”及技术要求书三、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一)项目清单(以下材料最后以实际需要为准)”,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备注
| | 1
| 3厚直径100钢管
| 热镀锌
| | 2
| 3厚直径80钢管
| 热镀锌
|
请问:供应商3mm厚度提供镀锌钢管30mm厚度还是3mm厚度提供镀锌钢管?
事实依据:技术要求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895-2014.缆索护栏.》(该标准为国内使用缆索作为护栏材料的唯一法定有效标准)。
答复:供应商按3mm厚度提供镀锌钢管。 问题4:必需要的“横管端安全封盖”没有采购?必需要的“钢索索端锚具和钢索索中固定器”没有采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895-2014缆索护栏》(该标准为国内使用缆索作为护栏材料的唯一法定有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答复:横管端安全封盖、钢索索端锚具和钢索索中固定器均属于配件,其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范围内。
问题5:请问:供应商现场已踏勘发现保证护栏安全必须的预埋地脚螺丝已被大量损坏无法使用,缺失的地脚螺丝等等一些其它相关材料或配件是否由招标单位另行采购完善?供应商是否可以在投标报价文件的分项报价汇总表内向招标单位提供建议采购的《控制价说明--长沙市合丰垸浏阳河风光带建设项目异形钢栏杆采购项目(圭塘河路-红旗路段和劳动东路-湘府东路段)》附表一明确的四种材料之外的其它材料和配件?
依据合同第二部份 合同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参加本招投标活动而取得中标/中选/成交结果果,并向甲方2提供物资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及合同第二部份 合同条款 1.定义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方“(4)“物资”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2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如小型设备,原材料,耗材,备品备件,工器具,办公用品等”。但该项目《控制价说明--长沙市合丰垸浏阳河风光带建设项目异性栏杆采购项目(圭塘河路-红旗路段和劳动东路-湘府东路段)》明确的采购清单附表一为:
附表一: 分项报价汇总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1
| 3厚φ80镀锌钢管
| m
| 12972
| | | | | 2
| 3厚φ100镀锌钢管
| m
| 6486
| | | | | 3
| φ12镀锌钢索
| m
| 25944
| | | | | 4
| 异性铸铁立柱30厚
| 个
| 1950
| | | | | 合计
| |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895-2014缆索护栏.》(该标准为国内使用缆索作为护栏材料的唯一法定有效标准)
答复: ①除预埋铁件以外,其余必要配件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范围内。 ②分项报价汇总表(附表一)为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表格,供应商不得对任何内容进行调整,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它材料和配件供应商应在分项采购材料清单内综合考虑,不单独列取。
问题6:请问:在乙方按项目进度完成合同履约后,甲方2没有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也不给予承诺在某时间支付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要求甲方2支付利息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依据合同2价款支付“2.5乙方应理解本合同的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款项的拨付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若甲方2.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合同价款,乙方不得以款项延迟支付而停止、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利息”
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答复:合同条款2.5修改为:2.5乙方应理解合同的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款项的拨付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若甲方2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合同价款,乙方不得以款项延迟支付而停止、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要求甲方1支付任何利息。
问题7:依据合同10.服务10.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物资的现场移动。请问:该工作是否应由安装队负责?
事实依据:因乙方没有属地管理权而且只是采购标,不应该且无条件承担该工作,而应该由现场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及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答复:合同条款10.2(1)约定,主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从本地仓储地至工地甲方2指定的地面集中卸货位置间的转运,或乙方所供物资在进入施工区管理区域域内部道路后至工地甲方2指定的地面集中卸货位置间的运输,均由乙方负责。物资在甲方2指定的地面集中卸货位置完成卸货及现场开箱验收后,按现场要求及属地管理权限,开展相关工作。
问题8:请求土建总承包商负责卸货工作(因合同里面未明确现场管理及施工的具体单位,现场货物的安装、管理、卸货等均应该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
答复:由中标人负责卸货工作。卸货费用已在控制价中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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