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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8-20230428-1099
项目名称: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二期)
预算编号:1822-W00470
预算金额(元):20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二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9月份形成初步成果,10月份开展两省一市相关部门意见征询并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11月份组织专家评审,12月形成最终成果后印发实施。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
3.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本项目采购预算200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接受不多于3家供应商的联合投标,参与联合投标的供应商应分别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证明。
3.4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地 址:青浦区朱家角镇沙家埭路66号
联系方式:021-39255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南楼
联系方式:59724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君妍
电 话:59724602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2023-046需求.docx
15.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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