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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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宁县城市管理局洛宁县滨河北岸防汛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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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3-42 |
| 2、项目名称:洛宁县城市管理局洛宁县滨河北岸防汛路改造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408,678.41元 |
最高限价:1408678.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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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洛宁政采磋商(2023)0067号 | 洛宁县城市管理局洛宁县滨河北岸防汛路改造工程项目 | 1408678.41 | 1408678.41 | 是
| 140867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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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洛宁县城市管理局洛宁县滨河北岸防汛路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抹灰面油漆、沥青混凝土、安砌路缘石、园林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5.3资金财政资金; 5.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5.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45 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的2022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3.4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5月05日 至 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CA 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 号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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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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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宁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永宁大道87号交通运输局4楼 |
| 联系人:闫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626980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99168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9916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