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2023年史伯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7日
翼城县2023年史伯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三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承诺
| 工期
| | 1
| 山西云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42.392445
| 合格
| 12个月(365日历天)
| | 2
| 鸿鸣建设有限公司
| 242.570729
| 合格
| 12个月(365日历天)
| | 3
| 国铭建设有限公司
| 242.200162
| 合格
| 12个月(365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
(建造师)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山西云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张雪娇
| 二级建造师
晋2142015201640415
| | 2
| 鸿鸣建设有限公司
| 袁彦辉
| 二级建造师
豫241161694365
| | 3
| 国铭建设有限公司
| 王飞
| 二级建造师
晋2142020202157176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1
| 山西云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2
| 鸿鸣建设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3
| 国铭建设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翼城县水利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翼城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地 址:翼城县翔翼东街122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话:1375353629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晋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 124 号睿鼎国际 CO51
联系人:董女士、姚女士
电话:13834334095、1763525692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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