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市内可循环邮袋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市内可循环邮袋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CECOM-2023-BD02-0342
三、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分包如下: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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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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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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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预估需求量(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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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协议期预估总需求量(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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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限价(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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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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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可循环拉链邮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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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可循环拉链邮袋L01(含RFID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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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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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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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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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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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可循环普通邮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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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可循环普通邮袋F01(含RFID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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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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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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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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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可循环普通邮袋F02(含RFID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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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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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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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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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可循环普通邮袋F03(含RFID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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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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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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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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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超过招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采购供应形式为“框架协议+订单”模式,协议有效期为3年。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5.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北京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8.投标人须将样品提交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9.投标人须配备缝纫设备、剪裁器具等生产设施,具备生产制作邮政邮袋的能力;
10.投标人须有安全储存保管成品的仓储能力;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发售: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二)购买采购文件
登录“中国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1、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包。
2、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客服邮箱:service1@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3、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0日,每天9:00-11:30,13:30-16:30。
4、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电话:010-52200340、15230529879
E-MAIL:liuyajie@
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六、样品检测的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检测样品,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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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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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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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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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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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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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可循环拉链邮袋L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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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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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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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检样品型号为L01,投标人提供检测邮袋需缝制RFID标签,RFID标签需写入16位数字,16位数字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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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D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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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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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提供20个RFID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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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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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可循环普通邮袋F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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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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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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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检样品型号为F01,投标人提供检测邮袋需缝制RFID标签,RFID标签需写入16位数字,16位数字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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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D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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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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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提供20个RFID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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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投标人同时参加包1、包2投标,RFID标签样品仅需提供20个。
1)样品的封装和标记:
a)外包装要求:外包装上须注明样品名称、投标人名称。
b)内包装要求:样品本身及其内包装上均不得含有任何与投标人自身相关的商标、品牌标识及其他特殊标记。
2)样品用途:样品供招标人及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封存。
3)检测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送检样品截止时间的一个工作日之前以电汇形式将样品检测费用汇入以下账户,并将电汇底单及开票资料发至邮箱:3128007030@,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未按要求提交检测费用及邮件的样品恕不检测。
户名: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河镇支行
账号:0200 0061 0900 5400 485
联 行 号:1021 0000 0618
无论投标人所递交样品是否通过检测,样品检测费均自行承担。
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予以封存,不予退还。封样作为对相关投标人所供货物质量管理的依据之一。
5)送检样品邮寄或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11:30。
6)送检样品邮寄或现场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7)送检样品联系人:逄先生(15600271071)、李先生(18201308326)。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不设现场开标环节,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要求:投标人应在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3)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注: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5)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完成线上签到、投标文件的解密及开标等流程,并自行查看开标结果。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九、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
邮政编码:100036
项目联系人: 逄政、李宇鑫、安冬、唐翀、吕伟
电话:010-52200341、52200342、15600271071、18201308326
电子邮件:pangzheng@
十、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账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344171055868
--联行号:10410000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