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JYAIFE-W1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2023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3页:改为“项目预算:本项目服务期限约为12个月,预算总金额约为¥140万元(注:投标报价以优惠率 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0% ,且报价优惠率须为整数值,本项目各类别副食品的具体供应量,须以实际需求量为依据,采购方根据实际需求来进行采购,投标方须自行承担具体采购量多少或不发生采购数量的风险)。”
(2)招标文件第7页:
2.5.关于报价说明改为“★以优惠率 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0%,且报价优惠率须为整数值。
优惠率与结算货款的关系:结算货款≤市场控制价*(100%-优惠率)*数量。
采购方每周组织副食品价格考察小组按要求进行市场多家商户(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商超、农贸市场)考察,以考察小组产生的某货品平均货价作为下一周某货品市场控制价格。以此算出下一周某种供应货品的合同供货价格=某种货品市场控制价格*(100%-优惠率)。只有实际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周合同供货价格时,实际供货价格才可作为采购方在采购期间购买货品需支付款项的计算依据,即结算价格。因疫情、冰雪等不可抗因素影响,供货价格可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但不得高于市场基准价。举例:如优惠率为10%,某日采购方需采购土豆,而本周经考察小组市场考察所得土豆市场控制价格为5元/斤,则供货方本周土豆的实际供货价格必须≤5元/斤*(100%-10%),即≤4.5元/斤。若供货方提供的实际供货价格高于4.5元/斤,则供货方即为违约。”
(3)招标文件第22页
★投标报价优惠率要求改为“投标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0% ”
(4)招标文件第59页
评标规定:其中举例改为:“各投标人中A投标人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同时为最高优惠率,其优惠率为15%,投标人A的价格部分得分为满分50分;投标人B的优惠率为12%,则投标人B的价格部分得分为50×(12÷15)=40。”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
联系方式:上官先生18634665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蓟政启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渔山路北180米
联系方式:022-2288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22-2288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