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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定安公路分局S301加文线K38+400-K39+900平交口优化提升和S309文南线K60+932-K62+000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定安公路分局S301加文线K38+400-K39+900平交口优化提升和S309文南线K60+932-K62+000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5-06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S301加文线K38+400-K39+900平交口优化提升和S309文南线K60+932-K62+000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18层18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X-2023-014



项目名称:S301加文线K38+400-K39+900平交口优化提升和S309文南线K60+932-K62+000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15109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9.48112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修建范围为 S301 加文线 K38+400-K39+900 平交口、S309 文南线 K60+932-K62+000。①加文线平交口:根据现场调查,S301 加文线 K38+400-K39+900 位于龙河镇镇区,镇区内与 S301加文线平交的 9 处平交口原为水泥路面,因使用年限较长,现状平交口路面已出现不同程度损坏,此次拟对 9 处平交口位置进行优化改造。②S309 文南线:根据现场调查,S309 文南线 K60+932-K62+000 段路面有明显的车辙,部分路段路面出现麻面、坑槽等病害,整体行车舒适性差,此次拟对本段路面进行修复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45日历天,完工后至竣(交)工验收工期为45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工程安全生产B证(即2017年起使用的含有二维码的证书)(注册单位应为供应商)(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交运建〔2017〕136号)文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2022年7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由审计机关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未满年度或季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3.5、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7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纳税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零纳税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表);3.7、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发布公告后至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6日 至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18层1801房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18层1801房由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5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等相关扶持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定安公路分局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222号        



联系方式:莫工/0898-63825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桁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18层1801房            



联系方式:潘工/0898-65354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  0898-6535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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