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公路工程安全质量咨询服务(项目编号:XHZX(FW)2023-012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路工程安全质量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FW)2023-0121
项目名称:公路工程安全质量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130.0万元
最高限价:129.78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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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70 | 69.88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2023年安全生产咨询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2包 | 是
| 60 | 59.9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涉路施工检查项目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签订合同之日至2024年3月31日;服务周期不限于上述时间周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2包:2023年6月到2024年5月;服务周期不限于上述时间周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 17:00前 “信用中国”网站(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2包: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到 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24139150;张老师,022-24138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联系方式:13012285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01228568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安全质量咨询.docx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