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小写)*****.**(大写)壹万元整
开户行:西宁农商银行市民中心支行
账户名: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保证金专户)
行号:************
备注:须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缴费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号万达SOHO*号楼**楼
*****室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
体
|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
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政策功能
|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的价格扣除。
|
代理服务费
| 金额:柒仟伍佰元整(****.**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
话
| 监督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