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5G信息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5G信息平台服务采购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58000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原采购的移动通讯终端设备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新野分公司供货,现已到期,需在原平台基础上对接5G信息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为保证原平台价值继续发挥作用,减少财政支出,并能升级改造后平台数据一致畅通,仍需要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新野分公司进行5G信息平台升级,同时市检察院使用的是移动网络系统,为保证本项目与上级机关的对接,保证兼容性、稳定性及接口统一性及维护便利。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新野分公司是唯一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新野分公司 |
| 2.地址:新野县城关镇人民路中段东侧2-5楼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谢涛 | 河南震世律师事务所 | 高级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刘林幸 |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李雪菊 | 南阳市园林绿化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 四、公示期限 |
| 2023年05月06日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3年05月06日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11日18时00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公示期限从2023年05月06日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11日18时00分。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野县人民检察院 |
| 地址:新野县人民路北口 |
| 联系人:马先生 |
| 联系方式:13949355818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中汇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京广中路1号A座19层 |
| 联系人:李军浩 |
| 联系方式:18538957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