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收费标准的 100%计取
| 项目名称
| 藤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400283100214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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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藤县人民法院(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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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藤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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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建单位(如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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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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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梧州市宏建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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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框架结构,本项目建筑面积 17394.79 ㎡,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12980 ㎡,地下建筑面积 4414.79 ㎡。包括新建审判业务综合楼 5762.15 ㎡,诉讼服务中心 2560.79㎡,审判法庭综合楼 4468.32 ㎡,1#门卫室 16 ㎡,2#门卫室、安检室 47.40 ㎡,自主立案室 32.00 ㎡,1#连廊 93.34 ㎡,地下室 4414.79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和配套室外水电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地坪、围墙、智能化工程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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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6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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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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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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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梧州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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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单位: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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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梧州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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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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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
| 陆仟陆佰柒拾肆万叁仟零叁元捌角陆分(¥667430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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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5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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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 叶沛峰(注册编号:桂245080806775;身份证号:45040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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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叶炜娟(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18468;身份证号:452424****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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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凯悦山庄 ((F、G、H、I座)(6#、12#、18#、19#-26#)、凯悦山庄三期(27#楼);2.梧州市富民投资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3.梧州市两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点4工程。
综合评价分:
梧州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74.87分、梧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34.38分;
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53.87分、梧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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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粤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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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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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
| 陆仟陆佰柒拾伍万肆仟肆佰柒拾伍元零伍分(¥6675447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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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5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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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 甘景成(注册编号:桂1452016201607430;身份证号:45042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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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晓洵(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18588;身份证号:45041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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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滨江学府;2、公园一号5、6、7、8#楼(一期) 及地下室;3.万悦公馆。
综合评价分: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78.27分、梧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27.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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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顺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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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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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
| 陆仟陆佰柒拾柒万壹仟捌佰肆拾伍元肆角贰分(¥667718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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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5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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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 尹伊戈(注册编号:桂245091012901;身份证号:530102****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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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秀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3013身份证号:450111****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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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54.07分、梧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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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在清标阶段: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作否决投标处理,原因:不符合 B1.13 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我区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报价的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除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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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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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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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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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部门
| 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729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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