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综合保障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13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M2023029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综合保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
预算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 1
| 1-1
|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
系统”综合保障服务
| 1(年)
| 否
| 183000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12个月(2023年3月1日-2024年2月28日),详细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采购人视本次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本年度服务过程中,整体履约服务情况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的综合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五章附件4)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至2023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13单元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供应商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kzb0592@),并联系代理机构(17689322888李先生)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 收标处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2(D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收标窗口信息详见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592-2677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13单元
联系方式:13295922666、0592-6012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1329592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