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二期食堂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中宿路36号
3、服务期限:1年,即2023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
4、最高限价:人民币9600.00元
5、项目规格:2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详见附件1)
二、项目维护保养内容要求
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的要求规定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1、中标单位每月派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每15天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保养规范进行保养,确保电梯正常运行,保养完毕后,及时将保养单交采购单位签字确认。
2、提供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在 2 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在 30 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3、如采购单位遇重大检查、视察等活动,中标单位需无偿派专业人员到现场维护,以确保电梯的绝对正常运行。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在维保期内由于中标单位责任或中标单位服务人员责任而造成采购单位的延误、人员损伤或财产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5、中标单位应为维修保养和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如:高空作业险和人身事故险等);维修保养和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负责。
6、协助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7、向采购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采购单位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中标单位所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全新原厂正货(有出厂合格证),不能用仿制品和维修翻新品取代。
8、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9、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护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10、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但每年年审费用应当由采购单位支付),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如因中标单位维保不到位,导致年审不通过,复审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直至取得电梯使用合格证。
11、服务维保期每台电梯购买电梯责任保险(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三、项目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GB/T18775-2009)、《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的相关规定。 | 1 | 项 | 清远市广奥电梯有限公司 | 8,4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