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3-33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卢氏县2023年电能烤房配套变压器采购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2023年04月2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1日 - 2023年05月11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5月3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5月3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1)、第四章评标办法,“3、价格扣除:1.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投标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2)、“6、同一投标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例: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10%)。” |
| 变更为 |
| (1)、第四章评标办法,“3、价格扣除:1.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投标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2)、“6、同一投标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例: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所投中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20%)。” |
| 5、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9日16时53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 |
| 地址:卢氏县龙山路(政府院) |
| 联系人:雷治强 |
| 联系方式:1383984588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航海路路口京莎广场A座1012 |
| 联系人:仝帅杰 |
| 联系方式:156398997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仝帅杰 |
| 联系方式:15639899788、15890630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