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产品抽样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或通过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PMYPC2023-030
项目名称:浦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产品抽样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C0901]
| 2023年农产品抽样检测服务
| 1项
| 否
|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暂定560批次。
| 365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CMA、CATL认证实验室资质。响应文件须提供CMA、CATL证书及附页的复印件、检验项目自查表(需按检测项目罗列标明)。(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至2023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或通过邮件
方式:至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或通过邮件1308276162@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通过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如授权代表人获取应提供授权函;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座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获取谈判文件邮箱,信息不全将导致报名不成功。
2、投标人代表投标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浦城县兴浦路226号
联系方式:黄茂富0599-2879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联系方式:徐丽斌0599-2825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茂富
电 话: 0599-2879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