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河新城超导西侧路等市政道路工程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泾河审准[2023]25号及西咸泾河审准[2023]2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超导西侧路(高泾大道-崇文塔东路)、超导南侧路(崇文塔七路-崇文塔东路)、崇文三路(原点东三路—原点东六路);
2.2工程规模:泾河新城超导西侧路等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包括超导西侧路(高泾大道-崇文塔东路)、超导南侧路(崇文塔七路-崇文塔东路)、崇文三路(原点东三路—原点东六路)共3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其中:1.超导西侧路(高泾大道-崇文塔东路)位于崇文镇、永乐镇,北起高泾大道,南至崇文塔东路,超导南侧路以西,道路全长约750 米,红线宽24 米,为城市支路;2.崇超导南侧路(崇文塔七路-崇文塔东路)位于崇文镇、永乐镇,北起崇文塔七路,南至崇文塔东路,超导西侧路以东,正阳大道以西,道路全长约475 米,红线宽25 米,为城市支路;3.崇文三路(原点东三路—原点东六路)位于崇文镇、永乐镇,咸铜铁路以东,西起原点东三路,东至原点东六路,崇文塔六路以南,道路全长约530米,红线宽30米,为城市次干路。
2.3 招标范围:泾河新城超导西侧路等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包括超导西侧路(高泾大道-崇文塔东路)、超导南侧路(崇文塔七路-崇文塔东路)、崇文三路(原点东三路—原点东六路)共3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包含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专业工程。具体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2.4 项目投资总额:17977.47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30万元);
2.5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泾河新城超导西侧路等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标段编号: E61120635094yxl73akx001;标段类型: 设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
4.2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网(
4.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行为人;
5.资格审查方法
5.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5.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 家)。
6.资格预审公告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本网站》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3年5月10日00时00分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与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23日09时3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须到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9.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10. 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得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4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为网上审查,无须到现场递交文件,须各申请人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1.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 |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人: | 马工 何工 |
| 电话: | 029-36385415 | 电话: | 13087563266 |
| 邮编: | | 邮编: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
| 账号: | | 账号: | 2701131601201000028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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