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竞争性磋商2023年开发区河道雨水口排查及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竞争性磋商2023年开发区河道雨水口排查及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5-10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 。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项目概况

2023年开发区河道雨水口排查及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 yes";=""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highlight:="" rgb(255,="" 255,="" 255);"="">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05-23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苏立信(丹阳)采标(2023)商字第05号

项目名称:2023年开发区河道雨水口排查及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元

☑最高限价:6061.97元/项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排查并提交成果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1.2-1.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1.2-1.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组成员配套及持证上岗要求:①安全员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潜水员1名,具备潜水员证书。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3-05-16 17:30(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操作指南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 yes";=""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highlight:="" rgb(255,="" 255,="" 255);"="">)

售价:免费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3-05-23 09:30(截止时间)

地点:在线提交(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 yes";=""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highlight:="" rgb(255,="" 255,="" 255);"="">

操作指南: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 yes";=""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highlight:="" rgb(255,="" 255,="" 255);"="">

五、开启

时间:2023-05-23 09:30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方式,请供应商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启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投标需提前办理 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 yes";="" mso-font-kerning:="" 0.0000pt;"="">

☑3.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4.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5.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阳市曲阿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丹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13706100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77号名仕苑写字楼一楼西南角

联系方式:0511-86531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璇

电话:0511-86531589

九、提交注意事项

各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指南。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5月09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