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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施工鞍山市经济开发区鞍山市生态环保产业园道路及附属设施续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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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施工鞍山市经济开发区鞍山市生态环保产业园道路及附属设施续建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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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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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鞍山市生态环保产业园道路及附属设施续建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备案。以鞍发改审计审[202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生态环保产业园道路及附属设施续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南沙河北岸
2.工程规模:工程:新建道路四条,分别为富安街、环保路、环保路支线、万水河北路,其中万水河北路为城市主干路,其余三条道路为城市支路,及其附属设施续建,其中包括穿越南沙河右岸地方雨水排水管,堤防等级为二级。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19640001001
鞍山市生态环保产业园道路及附属设施续建工程
道路工程、雨水排水工程、路灯工程
173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20.0
4.工期要求:2023年06月10日 开工至 2023年11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本项目须另配备一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两个专业执业资格,可由同一人兼任)(7)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02日 1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16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2日10时00分。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本项目招标公告为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姓名:
单位: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邮编:
邮编:
114000
联系人:
徐喆
联系人:
苏倩、张猛
电话:
0412-8806608
电话:
0412-2592001
传真:
传真:
0412-2592001
异议联系人:
苏倩、张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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