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第3期五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4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五自然规出让告〔2023〕3号
项目名称:2023年第3期五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预算金额:386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土地面积
(㎡)
| 建 筑
容积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规划设计
条件编号
|
| WH2023-8号
| 南环线北侧、女山路西侧
| 工业用地
| 50年
| 58666
(88亩)
| ≥1.2
| 495
| 495
| 20
| 五自然规条2023-15号
|
| WH2023-17号
| 五福路东侧、工业十一路南侧
| 工业用地
| 50年
| 38742 (58.11亩)
| ≥0.6
| 327
| 327
| 10
| 五自然规条2023-23号
|
| WH2023-18号
| 惠民路南侧、彩虹大道西侧、富民路北侧地块1
| 居住用地
| 40年70年
| 65101 (97.65亩)
| ≤2.0
| 16796
| 4200
| 200
| 五自然规条2023-8号
|
| WH2023-19号
| 惠民路南侧、彩虹大道西侧、富民路北侧地块2
| 居住用地
| 40年70年
| 44086 (66.13亩)
| ≤2.0
| 11375
| 2850
| 200
| 五自然规条2023-9号
|
| WH2023-20号
| 惠民路南侧、彩虹大道西侧、富民路北侧地块3
| 居住用地
| 40年70年
| 37422 (56.13亩)
| ≤2.0
| 9655
| 2500
| 200
| 五自然规条2023-10号
|
合同履行期限:40年到70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WH2023—8号地块土地竞买人均应提供由五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拟投资项目满足园区投资标准要求的证明文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0〕117 号)该宗地块均按标准地出让,土地竞得人应与五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和《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WH2023—17号土地竞买人应提供由五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WH2023—18号、WH2023—19号和WH2023—20号三宗地块要求一次整体摘牌,加价幅度200万元,规划指标统一核算,装配式建筑面积及比例要求以县住建部门审定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
方式:到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公开出让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4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因企业原因在我县境内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境内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3.在我县范围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记录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安徽省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张家奎,温雅0552—502122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家奎,温雅
电 话: 0552—50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