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三号线星港街沿线市政景观恢复工程三标段(金厍桥站剩余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22-2023年度重建公司代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
项目编号
GYY202211046
招标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
工程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GYY20221104603
轨道三号线星港街沿线市政景观恢复工程三标段(金厍桥站剩余工作)
绿化工程
公开招标
900.00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标段规模:
本工程绿化面积约3万平方米,预算造价约900万。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否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按苏园规字【2012】2号文执行--符合5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负责人条件]
3.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至今(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7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2020年5月1日至今(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7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人可以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12.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中:第7、8、9、10、11条的内容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其他条件: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②苏园规字【2012】2号文项目负责人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③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合展设计营造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完成合格工作量的5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通过审计付款至80%,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付余款(其中审定金额的17%为养护费、审定金额的3%为工程质保金)。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标人请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5/19日9:30
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9楼
联系人:
王震
传真:
电话:
0512-62766897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12、0512-66605616
要求本公告为: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6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附件:《招标人信用承诺书》-重建代建项目-已签章.pdf
有附件下载: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