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东北化工分公司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东北化工分公司
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东北化工分公司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东北化工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东北化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东北化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一: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东北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化工分公司)是主要提供专业化普货运输配送服务,业务范围覆盖大庆、哈尔滨、抚顺、营口、辽阳、大连、锦州、锦西、吉林等地区各炼厂普货运输配送。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普货公路运输服务承运商入库作为后备补充运力,本轮入库甲级承运商4家。
标段二: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东北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化工分公司)是主要提供专业化液体化工产品运输配送服务,业务范围覆盖哈尔滨、大庆、吉林市、沈阳、抚顺、辽阳、盘锦、营口、锦州、锦西、大连等地区各炼厂液体化工产品配送。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液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承运商入库作为后备补充运力,本轮入库甲级承运商18家。
2.2 招标范围:
标段一: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东北化工分公司提供固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配送总量暂定8万吨/年。
标段二: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东北化工分公司提供液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配送总量暂定8万吨/年。
2.3 入围资格有效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
2.4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 项目标段划分:是,共计2个标段。
2.6服务地点:
标段一:大庆、哈尔滨、抚顺、营口、辽阳、大连、锦州、锦西、吉林等地区各炼厂普货运输配送。
标段二:哈尔滨、大庆、吉林市、沈阳、抚顺、辽阳、盘锦、营口、锦州、锦西、大连等地区各炼厂液体化工产品配送。
2.7 结算方式:本次项目不涉及价格,后续涉及具体项目时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标段一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类别)。
标段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类别)。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如无审计报告则出具加盖公章的2022年12 月份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危化品运输项目,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href="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3.4.3 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
3.4.4 至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 设备要求:
标段一:
(1)车辆要求:投标人提供满足普货运输要求的车辆,总数不少于 5 辆,且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所有车辆设备均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GPS或同等功能的定位跟踪系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提供相应保险单等材料)。
(2)每辆车必须配备一名驾驶员,驾驶员必须具备《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标段二:
(1)车辆要求:投标人提供满足液体化工产品运输要求的运输车,总数不少于 5 辆,且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所有车辆设备均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GPS或同等功能的定位跟踪系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及定期罐检证明(提供相应保险单、罐检证明等材料)。
(2)每辆车必须配备一名驾驶员及一名押运员,驾驶员必须具备《危险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危险品押运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 其他要求: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投标人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1日17时至2023年5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东北化工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泰山路21号 |
联系人:程大千 | 联系人:李明庚 |
电话: 18240136699 | 电话:024-82656610 |
| 电子邮件:sylmg@ |
座机如遇忙或无人接听,可以通过邮件方式联系,工作人员看到邮件后会及时与投标人取得联系
| 附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