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131000230118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及执法执勤车辆维修项目公开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5日17时08分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更正
更正内容:此项目“第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中第①“具有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资质”更改为“具有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 9: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长到2023年5月18日
更正时间:2023年05月11日15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文明路5号
联系方式:0316-2678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联系方式:0316-2920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真真
电话:0316-292060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