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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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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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302000032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9.264万元
最高限价:459.264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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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分局(含特警)物业服务
| 1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实施能力;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17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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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分局管辖范围内派出所物业服务
| 1
| 200.928
|
C
| 交警大队物业服务
| 1
| 8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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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鲁财采[2019]39号文,对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类别,给予2分的评审加分。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产品认证的说明资料,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截图或具体查询网址。评审专家核对供应商提供的认证信息,对提供的认证信息与相关指定网站公布的信息不一致或超出有效期的,不得给予评审优惠。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享受本办法第九条扶持政策及监狱、戒毒企业加分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对小微企业及监狱、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12日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18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流程》、《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中路75号
联系方式:夏主任0632-507760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尚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海河路1777号海博花园沿街综合楼3层东首
联系方式:郑雪0632-5765126、15266601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雪
联系方式:152666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