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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010233254202310401
二、合同名称:昌吉州“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编制咨询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HTD-DL-20231013
四、项目名称:昌吉州“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编制咨询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3号
联系方式:15299989832
供应商(乙方):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联系方式:010-68733640
六、合同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昌吉州“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编制咨询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9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昌吉州“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包括:昌吉州推进落实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服务要求:1.昌吉州推进落实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2.《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3.《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修订稿)。服务时间: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初步成果;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以通过州人大会议审议为准)服务标准:相关成果要紧密契合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聚焦主要目标指标、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重大战略任务、聚焦重大工程项目,以评估推发展、促落实,更要符合昌吉州发展实际。由文本、图表和专栏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规划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准确。
2.合同金额(元):99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在北京、新疆履行。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初步成果;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以通过州人大会议审议为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4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新疆华恒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供应商技术合同十四五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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