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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昌吉学院工程实训楼、四栋宿舍楼建设项目质量材料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Y2023—021
项目名称:昌吉学院工程实训楼、四栋宿舍楼建设项目质量材料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学院工程实训楼、四栋宿舍楼建设项目质量材料检测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昌吉学院工程实训楼、四栋宿舍楼建设项目质量材料检测服务,总建筑面积约112432.65m²。现对该工程(一)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骨料、墙体材料、普通砼配合比、砂浆配合比、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原材、钢筋连接、焊接件、压实度、防水材料、保温材料、水电暖管线管材、耐碱网格布、胶粘剂、腻子、粉煤灰所涉及的原材料等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实体检测、外墙保温系统、门窗、空气质量、室内环境检测、消防、地基基础检测等项目检测内容);(二)地基基础;(三)建筑装饰类乳胶漆、石材、陶瓷砖、瓦、板材等装修材料;(四)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五)建筑用密封类材料;(六)①钢筋桁架楼承板;②高性能混凝土;③土工布;(七)建筑用轻钢龙骨、管线支吊架;(八)机电安装工程类材料、构配件(包含强弱电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智能化工程等相关材料、构配件);(九)消防产品及配套材料、(十)钢结构工程;(十一)道路工程;(十二)室内环境检测;(十三)防雷检测。以上建设工程开展见证取样等检测工作。检测事项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范围,依据施工图纸及当地以及行业相应标准执行。除以上工程检测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本项目的质量材料检测工作,并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报告和资料。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从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含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环境检测);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建筑专业或建材检测等相关专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递交保证金时请在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简称、汇款事由(磋商保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简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缴纳保函的供应商需要将保函原件送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收据。
特别: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学院
地 址: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
联系方式:0994-2333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方式:0994-655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工
电 话:0994-655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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