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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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年洛宁县涧口乡砚凹村道路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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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3-50 |
| 2、项目名称:2023年洛宁县涧口乡砚凹村道路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807,200.11元 |
最高限价:1807200.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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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1 | 2023年洛宁县涧口乡砚凹村道路提升项目 | 1807200.11 | 1807200.11 | 是
| 1807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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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2023年洛宁县涧口乡砚凹村道路提升项目,项目共四条路线,路线全长约计3.581km。路线一:起点位于砚凹村南与老剑坑村十字交叉处,向东前行600米后,向北行进1350米到达终点,路线全长1.953km。路线二:起点位于路线一K1+360处,向西北环绕至路线一K1+660处到达终点,路线全长0.368km。路线三:起点位于路线一K1+150处,向西北环绕至路线一K1+350处到达终点,路线全长0.148km。路线四:起点位于砚凹村东190米处,向南行进610米后向北行进500米到达终点,路线全长1.111km。路面宽度均为5m,铺设5cm厚中粒式沥膏混凝土。项目建成后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归砚凹村村集体所有。 5.2工期:20日历天。 5.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4资金财政资金。 5.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 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9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2.1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5月12日 至 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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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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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宁县涧口乡人民政府 |
|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安虎线(涧口乡中心小学北侧约50米) |
| 联系人:贺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613900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宝龙城市广场3期c3栋1919室 |
| 联系人:周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55125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551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