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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五原县2022年城区给水管道改扩建配套工程施工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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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五原县2022年城区给水管道改扩建配套工程施工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3-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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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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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五原县2022年城区给水管道改扩建配套工程施工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人名称 | 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全流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五原县2022年城区给水管道改扩建配套工程 五SZ2023-001 |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五原县2022年城区给水管道改扩建配套工程施工标段 五SZ2023-001-01-01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10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五原县开标室1号 | | 公示期 | 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4日止 | | 备注说明 | 无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陕西纵鹏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0814821.0000 | | 工期(交货期) | 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工 |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田红波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陕261202130706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雷根其 证书编号:051120882;质量员:王天琪 证书编号:0152210********00093;安全员:梁晓伟 证书编号:陕建安 C3(2021)0014274;施工员:郑培强 证书编号:0152210********00087;材料员:闫宽 证书编号:0152211********00217 ;资料员:孙燕利 证书编号:0151711********0038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鸿利元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0809879.0000 | | 工期(交货期) | 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工 |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杜鹃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蒙215151634690 | | 企业业绩 | 1.五原县隆兴昌镇污水管网建设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新华路施工第二标段),2020年8月11日。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邱耀光 证书编号:20203009715;质量员:张硕 证书编号:0151710********01703 ;安全员:李银奎 证书编号:蒙建安C(2015)0003557;施工员:王波 证书编号:0151710********01943;材料员:刘海龙 证书编号:0151711********00677;资料员:张广峰 证书编号:0151711********01348;预算员:罗丹 证书编号:0152220********0813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0816333.0000 | | 工期(交货期)天 | 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工 |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边奇志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蒙215111220547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吕胜利 证书编号:20203005800;质量员:张明 证书编号:0151710********01546;安全员:李渊文 证书编号:1520171161010294;施工员:包晓冬 证书编号:0151710********01759 ;材料员:何晓慧 证书编号:0151711********00580;资料员:霍林祺 证书编号:0151711********01144;预算员:谢慧 证书编号:0152220********0023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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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全流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王俊岐 | 联系人 | 武茂 | | 电话 | 13947837248 | 电话 | 18104785377 | | | | | | 招标人电子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盖章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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