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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R1102-JC-2023-077
1.招标条件
1.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各项目实际施工需要,现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武十高铁十堰北站至武当山机场公路(张湾区段)PPP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的物资组织集中招标采购。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我公司承建的十堰市武十高铁十堰北站至武当山站公路(张湾区段)桩号为K10+300—K18+400,本项目总投资16.17亿元,土建总投资13.37亿,路面工程投资2.8亿。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路面工程,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涵洞及桥梁工程,其中桥梁527米/4座;隧道工程,全线共有分离式隧道3座,长1820m(以左洞计);互通3处;交安19公里;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市政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电力电信工程,缆线管沟,管沟电力电信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综合服务区3处,养护站1处。
2.2 招标物资具体规格和数量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地材DC-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供应能力要满足竞谈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相关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须取得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贰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18)被纳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
(19)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铁建云采平台(
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 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 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符合相关要求的资质;
④ 招标文件缴费凭证
上述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仅供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陆寻高速公路TJ2标项目经理部,再次复印无效”字样。投标人应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对公账户,具体联系方式及账户信息见第一章第八条联系方式)。标书款项汇至如下账号:
账 号:4205016164090000001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十堰市田湖支行
开户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
电子邮箱:cr11_2wzjczx@
4.3通过铁建云采平台(
4.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具体金额见附表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5月10日下午17时30分前(若在此时间内未收到招标文件,请致电:15355043946)。
4.5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属于2022年度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西安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层级合格供应商可免缴纳标书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50%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办理银行保函);属于2022年度公司层级优秀供应商或战略合作供应商可免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除获得公司层级的合格、优秀供应商外近两年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存在未支付款项的供应单位提供业务往来证明或未支付款项相关证明资料(如签字盖章对账单、供应项目出具的欠款说明)作为履约担保,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具体可减免的投标单位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组织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包件号:DC-01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5日上午9时00分。
5.2 投标单位应及时购买平台所使用的CA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上传并维护报价。
5.3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 时间:DC-01包件的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上午9时00分。
6.2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供应商供方子门户(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铁建云采(
{本网站(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武十高铁十堰北站至武当山机场公路(张湾区段)PPP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白浪中路99号
联系人:邹乐天 联系电话:15571966868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中心
联系人:于海川 联系电话:15355043946
联系人:秦 铸 联系电话:18329309088
联系人:田 剑(保证金退还) 联系电话:17671275369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竞谈人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DC-01
| 碎石
| 0~2.36mm
| 吨
| 270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武十高铁十堰北站至武当山机场公路(张湾区段)PPP项目经理部
| 500
| 5
|
|
2
| 碎石
| 2.36~4.75mm
| 吨
| 9000
|
|
3
| 碎石
| 4.75~9.5mm
| 吨
| 22000
|
|
4
| 碎石
| 9.5~16(19)mm
| 吨
| 36000
|
|
5
| 碎石
| 19~31.5mm
| 吨
| 1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