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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2023年中石化(东北工区)超细碳酸钙超细碳酸钙Q/SHCG37集中采购公开招标B153超细碳酸钙中标通知
公告名称:
中国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2023年中石化(东北工区)超细碳酸钙超细碳酸钙Q/SHCG37集中采购公开招标B153超细碳酸钙中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中国
发布时间:
2023-05-12
详细内容:

(重招)2023年中石化(东北工区)超细碳酸钙超细碳酸钙Q/SHCG37集中采购公开招标B153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2023年中石化(东北工区)超细碳酸钙超细碳酸钙Q/SHCG37集中采购公开招标B153(WZ20221212-1011-6359-B1)招标人为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超细碳酸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超细碳酸钙超微细碳酸钙 Ⅶ型 Q/SH1020 2462500.00吨包1-超细碳酸钙
2超细碳酸钙超微细碳酸钙 Ⅵ型 Q/SH1020 2462500.00吨包1-超细碳酸钙
3超细碳酸钙超微细碳酸钙 Ⅴ型 Q/SH1020 2462500.00吨包1-超细碳酸钙
4超细碳酸钙超微细碳酸钙 Ⅳ型 Q/SH1020 2462530.00吨包1-超细碳酸钙
5超细碳酸钙超细碳酸钙 Ⅱ型 Q/SHCG 371020.00吨包1-超细碳酸钙
6超细碳酸钙超微细碳酸钙 Ⅱ型 Q/SH1020 2462540.00吨包1-超细碳酸钙
7超细碳酸钙超微细碳酸钙 Ⅰ型 Q/SH1020 2462550.00吨包1-超细碳酸钙
8超细碳酸钙超细碳酸钙 Ⅰ型 Q/SHCG 371000.00吨包1-超细碳酸钙
9超细碳酸钙超微细碳酸钙 Ⅲ型 Q/SH1020 2462535.00吨包1-超细碳酸钙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取得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回执。

3.1.7 提供开标之日前12个月投标产品在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海油三家企业所属具有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送检企业为投标人),性能指标须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质量检测机构的CMA认证和CNAS认可证书。包内有多种产品的,每种产品需要提供一份检验报告。

3.1.8 提供生产标的物原材料消耗情况等,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24个月主要原材料采购发票,以上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

3.1.9 提供生产标的物所需主要设备图片、铭牌及购置发票,以上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因兼并、重组、更名等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名称购置发票的,提供相关法律文件。

3.1.10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24个月投标产品在国内石油行业使用的销售业绩证明,须附采购订单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以上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

3.1.11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5:投标承诺书》。

3.1.12 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国石化供应过标的物的投标人,必须完成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若有)。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1日 17:00时至2023年5月25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09: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6月0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事大连招标中心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25号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辛虹西园54号
邮 编:257051 邮 编:116039
联 系 人:赵丰联 系 人:鲍玉
电 话:05467051169 电 话:0411-8256053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zbaoyu@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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