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河东路)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平闽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红旗街18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PMJ[2023]SX027
项目名称: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河东路)监理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NPMJ[2023]SX027
邀请单位: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天永鼎建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河东路)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南平闽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1146.510万元,监理费约2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河东路工程起点始于红旗桥,终点位于站前大道,路线 总长2366.738米,道路车行道宽度7-12米,现状为混泥土路面,本次进行排水管道修复及沥青路面改造,同时进行检查井井盖更换、交通标线和行道树补植等施工。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146.510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收费标准优惠后以工程造价的2.3%进行取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暂按10556772元为基数计算,取整后监理费24万元(最终按审计后确认的工程造价计算工程监理服务费)(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周期相同。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需是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5]12号)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已按闽建建[2015]12号文要求,办理工程监理企业登记手续且在“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中可以查询得到满足本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以开标当日查询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
3.8.2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8.3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售)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松溪县红旗街187号。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上午9:00分,开标地点:松溪县红旗街187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红旗街233号,邮编:353000
电话:0599-2339380
联系人:罗敏
招标代理机构:南平闽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路13号综合楼202号,
邮编:354299
电子邮箱:/
电话:15105099665,传真:/
联系人:艾启娟
9.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周期相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至2023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闽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红旗街187号)
方式:南平闽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松溪县红旗街187号二楼)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闽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红旗街18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联系方式:罗敏0599-2339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平闽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东桥东路13号综合楼202号
联系方式:艾启娟15105099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启娟
电 话: 15105099665